上海大学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在京签署合作协议

创建时间:  2012/12/27  李歆珅   浏览次数:   返回

     12月20日,中国艺术研究院与上海大学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田黎明、吕品田、牛根福,上海大学校长罗宏杰,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友梅,上海大学副校长叶志明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能宪主持。
      罗宏杰校长在签约仪式上致辞。罗宏杰介绍了上海大学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合作设想,表示将通过科技与艺术的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相交流、互相支持,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中国惟一的国家级综合性艺术科研、创作和教育机构,也是全国艺术理论研究领域最高学府。王文章副部长在致辞中表示,将在文化部与上海市政府合作的框架下,在推动人才和学术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为上海大学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合作拓展空间,共同为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
      罗宏杰校长和王文章副部长分别代表上海大学和中国艺术研究院,共同签署了上海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框架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上海大学将在文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加强交流和研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院、校学科特长与资源优势,形成"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开放合作、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在学生培养、科学研究和支撑服务等方面,实现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目标,共同推动我国科教事业的发展和文化艺术的繁荣。
      此次中国艺术研究院与上海大学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院校合作的正式启动,未来双方将在艺术与科技的融合、艺术人才的培养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入的合作。
     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大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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