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下旬以通讯方式举行。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基金会每年须召开两次理事会。基金会秘书处从实际出发,本着务实、高效和节俭的原则,决定以通讯方式举行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两个议题,一是审议《基金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审议《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基金会秘书处向各位理、监事寄发了会议资料和《意见反馈表》。各位理、监事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回传了《意见反馈表》。
各位理、监事对基金会秘书处2016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就拓展筹资渠道、理财增值以及资助项目的门类选择等方面也提出了宝贵了建议。基金会秘书处对理、监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这将为基金会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和完善各项工作提供方向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