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审细则

创建时间:  2024/05/07  井晓昌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审细则


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是苏州工业园区与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约捐赠设立,主要用于激励上海大学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设立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奖学金审批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校在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等相关专业方面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其涉及学院对象为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等相关学科所在学院。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2023年度奖励名额:共32个名额。

1.其中28名额分配如下图。

学院

名额配比

理学院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

微电子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2

经济学院

2

未来技术学院

2

医学院

2

转化医学研究院

2

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

2

总计

28

2.另设4名候补名额。评审委员会从各学院推荐人员中择优评选

奖励金额: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机构设置及相关

学校成立“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宣传、推荐、审核、评选、颁奖等工作。委员会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外联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专业学院代表等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本奖学金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发放。

四、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取得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为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著、咨询报告及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为前3名发明人)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5.创新能力突出,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6.本学年度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本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

7.同等条件下,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1.202457日发布“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通知;

2.202457日-513日,学生填写《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后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3.2024513日-515日,由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按获奖人数1:2产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2024515日18:00前,各学院将候选人申请材料及学院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委员会办公室(邮箱:suitm@oa.shu.edu.cn);

5.2024516日-2024519日,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6.2024519日,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包含申报材料等)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进行复核;

7.2024520日,全校公示获奖名单;

8.2024524日,举行获奖学生颁奖仪式

9.20246,本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

1.《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审批表》

2.《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上海大学对外联络处

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57





下一条:关于筹备上海大学人才学院院友会的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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